板桥生产基地配电柜、电缆等零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作者:王川 发布时间:2025-11-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板桥生产基地升级(技改)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板桥生产基地配电柜、电缆等零星设备采购项目(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板桥生产基地升级(技改)项目;

2.2 标段名称:板桥生产基地配电柜、电缆等零星设备采购项目;

2.3 标段编号:3207012405220001205;

2.4 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港路11号;

2.5 招标范围:板桥生产基地升级(技改)项目电缆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清单;

2.6 交付使用期:20日历天;

2.7质保期: 1 年;

2.8最高投标限价:110万元(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此价格, 超过此价格将否决其投标);

2.9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 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版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招标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

3.7 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2)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5月-2025年10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劳动合同。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在名单内的单位及人员如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8)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审查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并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招标人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5年5月-2025年10月);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相关承诺书、投标人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等(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5.评标入围及评标办法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精神,以及省招标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入围、报价评审和预选招标规则》的通知(苏建招办20177 号)、苏建招办20192 号文件规定。

5.1评标入围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一)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控制价。

(二)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全部入围。

5.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各投标人需注意下列事项:

在开标结束后,请保持手机畅通,待资格审查和商务技术审查完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投标人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开始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9日17:00止;

6.2获取方式: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将报名材料盖章原件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825488377@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方式,代理人员一个工作日内审核(无需电联提醒),审核无误后缴纳报名费,报名截止当日向投标人报名电子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2410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兴亿达东门20楼会议室(东侧门进)

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港路11号

招标人联系人:王经理

招标人联系电话:15366667262

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二十楼招标代理部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652112802

日  期: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