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仁分公司板桥生产基地新能源装载机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作者:刘涛 发布时间:2025-11-13

1.招标条件

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仁分公司生产基地新能源装载机租赁项目,具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作业条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械设备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综合说明

2.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通仁分公司板桥生产基地新能源装载机租赁项目,租赁设备为纯电动新能源装载机,需具备零排放、低噪音、高效能等特点,并满足基地绿色施工要求。具体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租赁时间

计划租赁开始时间:2025年11月,计划租赁结束时间:2028年11月,租赁时间约为三年。

2.4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1)设备应具备国家认可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准入资格;

(2)续航能力应满足单班制(8小时)连续作业需求,支持380V快充(≤1.5小时)或换电模式;

(3)提供完整的电池管理系统(BMS)数据接入能力,支持远程监控;

(4)设备噪音≤75分贝,符合场内环保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具有机械租赁。

3.2信誉要求

投标人已进入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名录,且信誉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130900分至 2025 112018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http://114.216.1.189:13000/portal)确认参加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获得登录账号,请先申请,账号申请及后续投标过程中如有平台操作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见平台网页。如在投标后放弃中标,投标人可能将被列入海建公司不合格供方名录,五年内不得进入招标人市场。

确认投标截止时间后,若确认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1211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递交方式为投标人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上传至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对应的系统中,并进行相关填报;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将投标文件正本送至招标人处。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进行网上开标。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和后续的澄清、修改、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均在招标采购监管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招标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港路11号

联系人:刘涛

电  话:13368868314

日  期: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