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通仁石子加工厂事业部生产机械租赁项目,具有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的技术资料、生产作业条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械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综合说明
2.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为通仁石子加工厂事业部生产机械租赁项目,租赁设备为挖掘机、装载机等生产中所需要的机械设备,用于石子厂后台生产,具体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3计划租赁时间
计划租赁开始时间:2025年7月,计划租赁结束时间:2026年7月,租赁时间约为一年。
2.4质量标准、技术要求
满足石子加工厂事业部对生产有关设备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具有机械租赁。
3.2信誉要求
投标人已进入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名录,且信誉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3.3机械设备数量及人员要求
石子生产期间,投标人应配备1台225挖掘机用于生产,5台装载机(两台用于生产喂料以及堆料,两台用于车间转料,一台备用)配备机驾人员数量不低于6人,且满足每日生产及堆料需求(日产量约2700吨)。如石子厂在生产期间临时需要增加工程机械,投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机械设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9日8时00分至2025年7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http://114.216.1.189:13000/portal)确认参加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获得登录账号,请先申请,账号申请及后续投标过程中如有平台操作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见平台网页。如在投标后放弃中标,投标人可能将被列入海建公司不合格供方名录,五年内不得进入招标人市场。
确认投标截止时间后,若确认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6日12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递交方式为投标人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上传至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对应的系统中,并进行相关填报;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将投标文件正本送至招标人处。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进行网上开标。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和后续的澄清、修改、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均在招标采购监管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和招标采购监管平台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港路11号
联系人:周晖
电话:18360530198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