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灌南县大丰渡口撤渡建桥工程GN-DFQ-SG标段已由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具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技术资料、施工作业条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灌南县大丰渡口撤渡建桥工程GN-DFQ-SG标段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综合说明
2.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大丰渡口位于灌南县新安镇与孟兴庄镇交界处,目前渡口仅能通行人及非机动车,为灌南最后一个渡口。现状渡口给周边区域群众出行带来极大的不便,严重制约了本区域经济的发展,已然成为两岸沟通发展的瓶颈。
灌南县大丰渡口撤渡建桥工程,本项目为三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全桥共分7联,桥跨布置采用(3×20m)+2×(4×20m)+(55+95+55) m +3×(3×20m),总长 610.19m。主桥采用55m+95m+55m三跨预应力砼变截面连续箱梁跨越盐河,引桥采用20m先张法预应力空心板梁。桥面总宽8m。
本次招标工程为灌南县大丰渡口撤渡建桥工程(GN-DFQ-SG标段)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工程量约为:C20砼:147m³;C25砼: 1718m³;C30砼: 1866m³;C30水下砼: 3310m³;C35砼: 815m³;C40细石砼:13m³;C50砼:2920m³;C50钢纤维砼(60kg/m³):11m³,混凝土使用的细集料和粗集料详见工程量清单。投标人自行现场勘查现有道路情况,材料进场时需进行地方协调及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单价中综合考虑。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381437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2标段划分
本次项目为灌南县大丰渡口撤渡建桥工程(GN-DFQ-SG标段)商品混凝土材料采购,拟划分一个采购标段。
如施工过程中供货进度严重滞后,影响整个工期,招标人有权对剩余工程量进行切割分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2.3计划供应时间
计划供应开始时间:2025年5月17日,计划供应完成时间:2026年7月31日。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质量要求
1、混凝土的力学性能应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的有关规定。混凝土抗压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评定,并应合格。
2、乙方提供工程项目所需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书。
3、砼质量满足图纸设计、监理及业主要求。
4、运至现场砼的塌落度、和易性等必须满足施工要求。
5、产品到场后,进行现场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材料(包括乙方擅自变更厂家、品牌、规格)及因材料不合格导致的质量事故的处理:
(1)甲方有权拒收,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负责将不合格品清运出场。若乙方拒不履行义务,由甲方自行清运,并从乙方材料款中按每次扣除壹万元,作为清扫、装卸、运输等费用。
(2)因混凝土材料不合格(以对应的送检检测报告为准)导致的质量事故,乙方承担应相应责任及赔偿损失,并赔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2倍金额。
2.5安全目标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项目运输无安全事故发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验收证明文件等。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已进入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材料采购类合格供方名录,同时在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中的供应商类型包含“材料采购”,且信誉等级为合格”。请未在合格供方名录内的投标人提前到本公司合约部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合格供方入库手续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12日15时00分至2025年05月15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http://114.216.1.189:13000/portal)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获得登录账号,请先申请,账号申请及后续投标过程中如有平台操作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见平台网页。如在投标后放弃中标,投标人可能将被列入海建公司不合格供方名录,五年内不得进入招标人市场。
报名截止时间后,若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6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递交方式为投标人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上传至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对应的系统中,并进行相关填报;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将投标文件正本送至招标人处。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进行网上开标。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和后续的澄清、修改、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均在招标采购监管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和招标采购监管平台网站上发布。
发包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港路11号
联系人:李亚伟(18851250456)、王浩(15298610008)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