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岗岩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作者:王振宇 发布时间:2024-12-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南县2024年农村公路(县道)提档升级工程施工项目(2024GNNL-XD-SG2标段)花岗岩石料采购已由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批准公开招标,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综合说明

2.1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材料采购。

招标范围:花岗岩0-5mm石粉1万吨,花岗岩5-16mm石子0.9万吨,花岗岩16-31.5mm石子1万吨。

招标范围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完成并经双方确认的数量予以结算。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计划履行期限:20241221日至2025010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材料部通知为准。

2.4质量要求

碎石最大粒径为31.5mm,按粒径0mm-5mm、5mm-16mm、16mm-31.5 mm三种规格供货;石料压碎值不大于26%;粗集料针片状含量不大于15%,0.075mm以下粉尘含量不大于2%,软石含量不大于5%。其他指标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及灌南县2024年农村公路(县道)提档升级工程施工项目(2024GNNL-XD-SG2标段)业主、项目部、监理组针对本项目下发的相关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有建筑材料销售或石料销售类营业范围。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业绩要求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已进入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名录(服务供方),且信誉等级为合格及以上。

3.4其他要求

3.4.1如中标人的供货能力不能满足项目施工进度要求,招标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4.2投标人根据自身的能力和经验以及地方关系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如果投标人认为自己的实力能够满足本次招标要求,请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前办理相应手续,并于开标前递交投标文件。

3.4.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180900分至2024122010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http://114.216.1.189:13000/portal)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获得登录账号,请先申请,账号申请及后续投标过程中如有平台操作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见平台网页。如在投标后放弃中标,投标人将被列入海建公司不合格供方名录,五年内不得进入招标人市场。

报名截止时间后,若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015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递交方式为投标人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正本扫描上传至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对应的系统中,并进行相关填报;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将投标文件正本送至招标人处。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海建招标采购监管平台进行网上开标。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和后续的澄清、修改、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均在招标采购监管平台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网站和招标采购监管平台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江苏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港路11号

联系人:王振宇

电话:18136561613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