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建公司党委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栏目:纪检工作作者:吴超 发布时间:2024-04-22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近日下午,公司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司党委书记于振国主持学习,公司班子成员参加学习,公司纪委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及党务部门负责人列席学习。

公司纪委书记韦晓燕领学了新《条例》第一、第二和第三章内容,并结合公司近年来发生的违纪案件逐条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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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振国强调,中心组将按章节分步骤的开展系统性学习,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带头学习,以学习成效引全体党员干部持续深化政治理论学习。于振国指出,新修订《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深化党的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扛稳压实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学习、多渠道宣传,持续完善相关制度,把《条例》的各项要求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纪律规定在公司得到有效执行。